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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在职学历教育的规定
浏览量:    2015-08-08 02:35:36

 

为尽快提高我院各级各类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,有计划地进行人才培养,最大限度的发挥智力投资效益,对报考五大生、研究生作如下规定:
1、医院不再选派职工脱产参加职大学习。
2、报考函大、夜大、电大(包括网络大学)、业大(包括自修大学)、职大生者应具备下列条件:
(1)大专毕业报考本科,在院工作满一年。
(2)报考专业与岗位专业对口。
3、报考及就读审批程序:
(1)报考审批:先由个人提出申请,科室职工评议,科主任同意,报分管院长批准后,方可报考。
(2)就读审批:考生考试合格,将招办录取通知书及考分卡交科教科存档。
4、报销规定:
(1)就读人员学习结束获得毕业证后,凭发票报销学费的50%,取得学士学位报销学费的60%
(2)报考研究生按国家规定的报考程序执行,获得毕业证后,凭发票报销学费的90%,取得硕士学位报销学费100%
5、附则:
(1)取得毕业证后必须在院工作满五年,否则,退回报销学费。
(2)本规定报销比例只针对2012年2月15日以后报考的职工,2012年2月15日以前报考的职工按原报销比例执行。
(3)本规定解释权属科教科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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